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歐盟產品法規「提供服務或使用」的意義

楔子

歐盟的產品調和指令暨對應法規中,關於產品放入市場(包括架設/裝機的情況)的時間點,經常使用的片語是 "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 ",或是配合的片語 "placing on the market ",以區分各式各樣產品放入歐盟市場的不同情況和應予注意事項。

歐盟已公布的三十幾個產品指令和條例中,關於產品放入市場的時間點,有的指令採用的片語是"putting into service" 或是 "putting into use"。這種片語代表的意義和可能的影響,係與前述的兩種片語互有差異,因此有需要澄清某些差異點,以便正確地瞭解和運用歐盟的調和產品法規中,涉及產品放入歐盟市場的時間點的相關事項。

定義

提供服務 putting into service or use (and installation)」係指當某個產品提供到歐盟市場供最終使用者按照預期使用方式第一次使用的時刻,也代表依照製造商規定方式確實架設完成後才開始使用。歐盟某些產品調和指令採用這個片語,係代表某些產品的特性,在完成製造過程後,仍須運送到預定安裝地點,執行現場配置及管線接頭,確定達到安全和預期使用的架設要求後,才能夠執行架設工作。

這個片語並不適用於某些產品調和指令,例如民用爆炸物就不會使用「putting into service 」的片語。至於其它的產品調和指令使用這個片語時,例如昇降梯指令、機械指令、通訊設備指令、醫療器材條例、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條例及前述指令或條例相關的產品,或者是電磁相容指令和易爆炸環境中使用物指令所適用的產品,意指該產品在歐盟境內第一次提供使用的時刻。
當雇主提供產品給受雇人員使用時,参考前述定義,雇主應視為產品提供服務的最終使用者,而不是受雇人員。

只要產品符合適用的歐盟調和要求,歐盟成員國就不能禁止、限制或阻撓該產品提供到市場或提供服務。但是,依據歐盟功能條約(TFEU),特別是第34條和第36條,基於調和法規要求,成員國得以維持和採取措施,加諸成員國的限制條款于產品提供服務、架設/安裝和使用,從而保護勞工、使用者和其他人或其它產品。該等成員國特定要求不能要求變更已經遵循歐盟調和產品適用的要求所製造出來的產品。

需要展現產品符合歐盟要求的情形,當產品即將放入市場,或者提供服務還是架設/安裝、維修或提供使用時,以產品預期的方式使用時,產品本身需達到必要條件,例如:
  • 產品在提供服務使用前並未放入市場,或者只有在完成組裝、架設或做好操作前準備工作時,才予以提供使用,或者
  • 產品符合性會受到銷售過程影響,意即代表在儲存期間或運輸條件下,也可能影響到產品本身的性質和功能。

注:詳情參見歐盟通告OJ EU 2016/C 272/01,第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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