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風險管理述要篇(四之五)


(續篇,參閱前篇

ISO/TR 24971的附錄 H 是技術委員會ISO/TC 210與技術委員會 ISO/TC 212、臨床實驗室測試和體外診斷試驗系統合作編寫的。

該文件描述製造商可用於開發、實施和維護符合 ISO 149712019 的風險管理過程的方法介紹。另外其它替代方法亦可以滿足 ISO 149712019 的要求。

在判斷本文件中指引的適用性時,宜考慮該指引適用的醫療器材的性質、如何使用和由誰使用此等醫療器材以及適用的法規要求。

H.3 風險控制

H.3.1 概述

由於臨床醫生的決定和措施往往超出製造商任何合理的風險控制手段之範圍內,因此風險控制活動宜側重於降低製造商控制下的事件發生的或然率。這包括向實驗室使用者提供安全資訊並查證安全資訊的有效性。如果製造商使用《P1 x P2》方法,即意味著風險控制措施旨在降低或然率P1.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聲明

H.3.2 本質安全的設計和製造

通常經由降低報告錯誤結果或發生臨床上顯著延誤的可能性(例如:通過確保性能特徵滿足醫療要求)來降低患者的風險。對於血糖、電解質、酶和治療藥物等分析物的定量量測,限制誤差幅度可以減少不適當醫療決策的頻率。

控制檢驗結果準確性和可靠性的設計特徵一示例包括:

  • 校正品值的正確度(例如:可追溯到公認的參考標準);
  • 量測不確定度(例如:量測系統的精確度);
  • 體外診斷(IVD)試劑的分析特異性(例如:最佳化的組成成分);
  • 檢測限度或定量限值(例如:改進的量測技術);
  • 儀器的可靠性(例如:最大限度地減少硬體或軟體失效);
  • 區分陽性和陰性樣本(例如:穩健的臨界值);
  • 消除容易出錯的程序步驟(例如:自動化、防錯);
  • 零部件版本可追溯性和正向式樣品識別(例如:條碼);
  • 軟體功能(例如:現今技術水準的編碼標準);
  • 系統易用性(例如:可用性工程);
  • 資料網路和網際網路連接(例如:資訊保全);
  • 減少試劑或校正品的可變性(例如:各批次間的規格對應、供應商要求);
  • 防止虛假結果(例如:間歇性零部件故障);
  • 試劑、校正品或對照材料的穩定性(例如:微生物控制)。

 H.3.3 IVD醫療器材或製造過程中的保護措施

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或試劑盒中用於防止可能導致結果不正確或延遲的檢測功能示例包括:

  • 液位感測器,以確保足夠的樣品量(例如:檢測「取量不足));
  • 故障偵測系統(例如:分光光度計漂移、溫度控制不足);
  • 樣品品質檢查(例如:溶血、黃疸、血脂);
  • 用於檢測和去除樣品的人為干擾(例如:泡沫或纖維蛋白凝塊)的控制措施;
  • 內置控制器,用於查證校正品或試劑批次是否正確(例如:條碼閱讀器);
  • 警報和錯誤消息,以提醒使用者故障情況和恢復過程;
  • 軟體識別有問題結果以進行反射測試、審查或阻止;
  • 對所供應零部件進行進貨檢查;
  • 過程中檢驗測試和最終產品驗收測試。

註:使用者實施的檢測方法建議,例如品質管制測試、確認性檢查或臨界值通知被視為安全資訊,而不是保護措施。

 H.3.4 安全資訊

向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使用者提供安全資訊,以防止危險或危險情況的發生。如果

  1. 此類資訊指示使用者採取或避免哪些操作,
  2. 目標使用者能夠遵循說明,
  3. 可以合理預期他們將遵循此等指示;則安全資訊可能是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

宜明確呈現若忽視上述安全資訊的不利後果。

安全資訊可用於醫學實驗室或其他預期使用者的風險管理過程。供使用者能夠控制風險的安全資訊示例包括:警告、說明和其他資訊:

  • 與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相關的化學或生物危險;
  • 禁忌的醫療狀況或臨床應用;
  • 樣品收集、儲存和製備;
  • 識別不適當的樣品類型;
  • 消費者可檢測到的干擾物質(例如:可見溶血);
  • 危險原因,包括潛在的使用錯誤;
  • 不相容的系統零部件和附件;
  • 安裝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公用設施和配置(例如:使用環境);
  • 試劑儲存不當或超過有效期使用;
  • 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安裝、維修和處置;
  • 品質管制樣品和頻率;
  • 當量測值高於量測區間上限時,確證樣品的量測區間和稀釋說明;
  • 生物參考區間和醫療決定點;
  • 經過確證的可重複使用物品的清潔方法;
  • 預防性維護程式;
  • 界面和連接要求;
  • 在系統失效時進行備份和恢復。

註:安全資訊可以遵守法規或國際標準,例如: ISO 18113(所有部分)。

H.3.5 標準和分析性能準則

少數的產品標準定義特定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公認現今科技水準,例如:ISO 15197—血糖自行監測器材,ISO 17593—口服抗凝治療的自行監測器材。然而,某些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國際標準闡述本質安全的某些考量,亦能提供證據佐證特定危險情況的風險已經減少到現今科技水準。

又如ISO 17511定義體外診斷(IVD)校正品值往上追溯到較高階計量水準的參考物質的計量學溯源過程。檢測醫學溯源聯合委員會(JCTLM)在官方網站(http://www.bipm.org/jctlm)維護體外診斷(IVD)參考量測系統資料庫。符合ISO 17511視為使用JCTLM核准的參考量測系統,可以提供製造商已將與檢驗結果準確性相關風險減少到現今科技水準。

其它與風險控制潛在相關的體外診斷(IVD)標準示例為:

  • ISO 17822-1 體外診斷檢驗系統—病原微生物檢測和鑑定用基於核酸擴增的體外檢驗程序,實驗室品質實踐指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術語及定義。註:已被 ISO 17822:2020替換。
  • ISO 20776-1 抗微生物試驗設備的性能評估,
  • ISO 20916 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使用人體樣本進行臨床性能研究,
  • ISO 23640 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體外診斷試劑穩定性評估,
  • IEC 61010-2-101 體外診斷檢驗系統—自測用血糖監測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 IEC 61326-2-6 體外診斷檢驗系統—體外診斷設備電磁相容性,
  • IEC 80001-1風險管理在接入IT網路的醫療器材之應用,第一部份—網際網路醫療器材或健康軟體在其實施和使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資訊保全 

某些分析物的公認性能準則在世界健康組織(WHO)、國際和國家公共健康機構、標準化組織、專業醫學學會及監督機構的出版品中呈現。

製造商的責任在佐證說明該等標準及性能準則適用於其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和預期使用的程度,並依照ISO 14971:2019要求的查證確已考量全部相關的危險情況。

H.3.6使用者教育和訓練

面對複雜的使用者界面、困難的檢驗程序或關鍵的臨床應用,安全資訊可以採用製造商提供訓練和教育方案的形式以幫助避免使用錯誤。也可以提供適用於持續教育方案的訓練教材。

例如:口服抗凝治療監督系統的產品標準(見ISO 17593)要求製造商為臨床醫生提供已確認的訓練方案,並為病患和該等器材的其它使用者提供教育方案。該國際標準的制定專家認為,該等風險控制措施係屬必要,以確保家庭環境中使用的風險得以接受。

在確定由安全資訊減少風險的程度時,考量下列事項:

  • 使用環境、器材使用者的專業能力和容納力可能存在很大的差異;
  • 世界各地的品質管制和品質保證實務互有差異;
  • 向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使用者提供的醫療使用禁忌和干擾藥物的資訊可能未必皆能傳到申請檢驗的臨床醫生。

H.4 受益—風險分析

7.4提供受益—風險分析實務指引。

若未能直接描述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受益,可以建立替代式終結點。示例包括用以識別特定疾病、在疾病的不同階段提供診斷、預測未來發生疾病、與/或識別患者對既定治療可能的反應之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能力。

H.5 呈現剩餘風險

H.5.1 通用考量

附錄D說明呈現剩餘風險旨在供器材使用者、潛在臨床醫生及患者提供資訊,以便供其權衡使用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風險及受益,得以從風險可接受性考量而做出知情決定。製造商宜考慮醫學實驗室和臨床醫生所需資訊,供其評估本質剩餘風險,而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減少風險之措施。

可以採用不同方式呈現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剩餘風險,包括隨附文件內容提供性能規格的「聲明」、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或檢驗程序的侷限性、與/或製造商未能消除危險和危險情況的潛在原因之相關資訊。以安全資訊呈現剩餘風險提供給使用者係補充既有風險控制措施。

註:國家法規或國際標準亦可規定在隨附文件內呈現剩餘風險,如ISO 18113(所有部份)。

H.5.2 性能規格

描述相關的性能分析特性及臨床性能研究結果(見ISO 20916),得以供醫學實驗室主任和臨床醫生評估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在其預期醫療應用之功效。

描述性能特性須足夠詳細,以便實驗室或其他使用者足以:

  • 查證係稱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能否按製造商預期方式運作;
  • 決定與檢驗結果相關的量測不確定度;
  • 了解檢驗結果將達到臨床醫生的醫療需求。

在實際或模擬使用條件下進行性能評估的結果可以匯整並呈現在隨附文件。

H.2.2.2提供潛在相關之性能特性示例。

H.5.3 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侷限事項

ISO18113-1要求隨附文件須呈現體外診斷(IVD)醫療器材的分析方面及臨床方面的侷限事項。此等侷限事項係稱器材可能不按照預期方式運作的情況,因此亦可視為呈現剩餘風險的一種方式。例如:

  • 使用者未能偵測出來的干擾物質(例如:藥物、生物代謝物)
  • 性能特性可能不適用於某特定患者群體;
  • 量測區間溢值(量測區間之外的性能特性未經過確證);
  • 參考區間或醫學決定點可能不適用的患者群體;
  • 原始樣品類型對係稱之預期使用未經過確證;
  • 可能影響檢驗結果但尚未經過研究的情形和因素。

H.5.4 公認的侷限使用

某些可能導致危險情況的事件或情況係檢驗醫學界眾所周知,該等風險係透過標準的醫療或實驗室實務採取對應措施,通常不會在使用說明中描述以避免令其陷入不必要的細節。製造商宜考慮附加的資訊是否適當,以確保使用者意識到此等事件或情況相關的風險,須謹慎地傳達過多風險的危險,可能讓使用者難以理解重點控制的是哪些風險。例如:

  • 關於警語、指示及其它安全資訊隱含意義,可以理解為,若不遵守該等事項可能造成危險及危險情況,故不預期製造商將此類違犯行為視為剩餘風險,凡是未遵守明確警語或指示皆視為錯誤使用(參見H2.3.5)。
  • 常識認為機電設備偶爾會失效而需要維修,以及凡使用時逾越有效期限的生物材料可能變得不穩定而失效。
  • 預期實驗室將會實施緊急應變計畫,例如:備用系統或備用實驗室,以確保在不利情況時仍能提供基本服務(見ISO 15189)。

(未完,續次篇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