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 星期一

歐盟無人機法規初探(八之八)

(續前篇)

EU Regulation 2019/945 · 2019/947 · 2018/1139
無人機系統(UAS)市場法規、產品驗證與飛行運作概述

適合讀者:大學以上程度|法規、航空、工程、產業界從業人員
參考法規資訊截至2026年3月,後續修訂請查閱EASA官方網站和EUR-Lex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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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引用人工智慧網路平臺提供資訊,經由整合篩選與文字調整。

十五、案例研究

15.1 案例一:2022 年法蘭克福機場 UAS 入侵事件 
  事件概述:2022 年 8 月,一架未登記的消費性無人機在法蘭克福機場 5 公里禁飛區內飛行,導致 4 個航班緊急轉向,造成超過 300 萬歐元的延誤損失。調查顯示,操作員不知道其 2019 年產的 DJI Mavic 2(舊款,無強制地理柵欄 Geo-fencing功能)並未自動防止進入禁飛區。

法規面啟示:此案突顯「舊款 UAS 的 地理柵欄Geo-fencing 空白」問題。德國 LBA 事後向所有已登記德國操作員發出安全通告,要求確認其無人機的禁飛區資訊來源。同年,德國加速完成 UAS 地理區域資料庫建置,供有地理柵欄自覺 Geo-awareness 功能的新款 UAS 自動接收。

後續影響:促使 EASA 加速起草 EN 4709-002(地理柵欄自覺Geo-awareness 標準)的發布時程,並在 2023 年 AMC/GM 更新中強化操作員對飛行前禁飛區查核的責任說明。
 

15.2 案例二:義大利 ENAC 對非法商業無人機服務提供商的執法行動

事件概述:2023 年,義大利 ENAC 執行一項為期 3 個月的市場監督行動,重點稽查在網路平台提供空拍服務的個人業者。稽查發現 62% 的受查業者(共 187 家)存在以下問題:未向 ENAC 登記為商業 UAS 業者、未取得特定類別飛行授權、未持有第三方責任保險。

執法結果:ENAC 對 116 家業者開立罰鍰(平均每案 2,800 歐元),責令 23 家立即停業,並對 4 家業者提起刑事詐欺調查(因其向客戶收費但所提供的飛行服務不符合安全要求)。

啟示:此案例顯示,即使在開放類別架構下,商業服務業者仍面臨更高的符合法規要求,且「商業用途」使操作員在執法面向有更嚴格的義務。同時也揭示,線上平台(如 Instagram、Fiverr 等)日益成為 NCA 識別違規業者的重要情報來源。
 

15.3 案例三:DJI Mavic 3 Enterprise 的 C5 類驗證路徑 
  案例背景:2023 年,大疆(DJI)開始為其 Mavic 3E 系列(專業測繪/巡查機型)推進 EU 2019/945 C5 類驗證。這是全球首批大規模消費性/專業 UAS 品牌正式投入 C5 公告機構驗證流程的案例之一。

程序重點:大疆(DJI)選擇 TÜV SÜD 作為公告機構,依模組 B+C 進行 EU 型式審查,主要評鑑項目包含:增強型 Remote ID(含數位簽章的加強版)、緊急停止功能的可靠性(高空切斷電機後的墜落衝擊能量評鑑)、以及 STS-01 場景下的操作手冊充分性評鑑。

業界影響:此案例為後續 C5/C6 驗證建立了實踐範本,使業界更清楚公告機構審查的重點及所需技術文件深度。TÜV SÜD 的審查報告摘要(保密版)已被多家歐洲 UAS 製造商作為自身 C5 驗證準備的參考基準。
 

十六、待改進事項與政策建議

1.   加速 C 類產品生態系成熟:歐盟宜設定具強制性的時間表,要求市場主流 UAS 型號必須提供 C 類驗證版本,而非讓製造商無限期延遲;可考慮以政府採購優惠(如巡邏、檢查任務採購優先 C 類驗證品)作為激勵市場成長措施。

2.   建立 BVLOS 快速通道架構:EASA宜在 2025 年前發布 STS-03(城市 VLOS)及 STS-04(近郊 BVLOS)場景,並為物流及緊急醫療配送提供簡化 SORA 模板,目前個案審查制度明顯不適合高頻次的商業飛行任務。

3.   強制電池缺陷通報與召回:修訂 EU 2019/947,在「強制事件通報」項下增加電池膨脹、異常發熱等前兆事件的通報義務,建立歐盟層級的 UAS 電池缺陷資料庫,加速潛在系統性問題的早期識別。

4.   統一成員國執法標準:EASA 宜與各成員國主管機構(NCA)建立「執法標竿規畫」(Enforcement Benchmarking),定期比較各國執法率、登記率及訓練完成率,對顯著落後的成員國建立支援機制,確保護照制度的同等保護水準。

5.   發布 GDPR-UAS 聯合指引:EASA EDPB(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宜頒行聯合指引,明確 UAS 空拍在不同情境下的 GDPR 符合法規要求,減少業者的法律不確定性。

6.   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合規支援:建立「UAS 合規加速器」計畫,由 EASA 與成員國共同資助,為小型 UAS 業者提供 SORA 填寫工具、STS 聲明範本及符合法規熱線;目前合規成本明顯不利於新創業者。

7.   制定人工智慧與自主飛行的明確責任架構:結合人工智慧法 (EU AI Act),發布 EASA UAS 人工智慧(AI)安全可接受方法(AMC AI),明確自主避障失效、人工智慧(AI)決策錯誤的製造商與操作員責任妥切區分負責界限,以吸引自主 UAS 投資。

8.   提升 U-space 建置速度:歐盟宜為各成員國建置 U-space 核心服務設定具約束力的時間表,確保 2028 年前所有成員國首都城市均完成 U-space 基礎設施建置,以支撐 BVLOS 商業化。 

十七、國際比較:歐盟 vs 美國、英國、日本、瑞士、中國

17.1 六大法域比較總表




17.2 比較分析:各法域的優劣

法域

優點(/ 缺點(

歐盟(EU

最全面統一的架構;護照制度優勢;技術中立設計

實施複雜;C 類產品生態落後;BVLOS 商業化明顯慢於美中

美國(FAA

✅ Part 107 考試系統成熟;BVLOS 商業試驗最積極;創新友好氛圍

聯邦 vs 州的管轄衝突;Remote ID 執行起步晚;安全事故率相對較高

英國(CAA

脫歐後靈活採用 EU 架構並加以修訂;試驗走廊政策積極推動 BVLOS

市場規模小,吸引力有限;仍與 EU 架構不完全兼容,增加跨境負擔

日本(MLIT

亞洲最完善的 UAS 法規;農業及偏遠地區飛行開放度高;考試制度成熟

語言障礙使外資進入困難;城市 BVLOS 仍受限;技術標準未完全國際對接

瑞士(FOCA

有意識對接歐盟標準,降低跨境合規負擔;地理條件適合山地測繪 UAS

EU 成員,護照制度不適用;市場規模小

中國(CAAC

農業 UAS 全球最發達;政府積極支持 UAS 產業;本土供應鏈完整

國際認可度低;海外執法力度不及歐盟;隱私及資訊安全疑慮使出口受阻


十八、文獻參考資料

18.1 主要法規文件

文件代號

說明

EU 2018/1139

歐盟官方公報 OJ L 212, 22.8.2018 – 歐盟航空安全基本規則(EASA 基本規則)

EU 2019/945

OJ L 152, 11.6.2019 – 無人機系統及第三國 UAS 業者之市場規則;修訂版:EU 2020/1058

EU 2019/947

OJ L 152, 11.6.2019 – 無人機系統運作規則與程序;修訂版:EU 2021/1166

EU 2021/664/665/666

OJ L 139, 23.4.2021 – U-space 三部曲法規(城市空域管理架構)

EASA AMC/GM to EU 2019/947

EASA 可接受符合方法及指引材料(最新版 2022/2023),含 SORA 方法論詳解

EASA Opinion No.05/2019

UAS 運作安全要求的官方意見書,法規制定依據文件


18.2 技術標準

標準代號

說明

EN 4709-001:2021

UAS 直播遠端識別系統 — ASD-STAN;適用 C1–C6 UAS

EN ISO 21384-3:2019

無人機 3 部分:運作程序;ISO/TC 20/SC 16

EUROCAE ED-269

RPAS/UAS 規格要求(監督、通訊、控制);搭配 DO-160G 用於環境測試

IEC 62133-2:2017

可攜式密封電池安全要求鋰系列,第 2 部分

ETSI EN 300 328 v2.2.2

寬頻傳輸系統 2.4 GHz 無線電頻譜要求(遙控及影像傳輸鏈路)

DO-160G / ED-14G

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及測試程序(RTCA/EUROCAE


18.3 研究報告與指引

來源

說明

EASA UAS Regulatory Authorities "UAS Operator Registration" System Overview, EASA, 2023
SESAR JU (2023) "European Drone Outlook Study 2023" — 市場規模及就業預測; sesar.europa.eu
PwC (2024) "Clarity from Above: UAS Applications in Europe" — 產業應用與經濟效益分析
ASD-STAN (2022) "Harmonized Standard EN 4709-001 Development Report" — 技術背景
EASA SORA v2.5 (2022) "Specific Operations Risk Assessment Methodology" — 官方方法論文件
European Parliament (2023) "Drones in the EU: Regulatory Framework, Challenges and Policy Options" — PE 733.595
FAA (2023) "Beyond Visual Line of Sight Aviation Rulemaking Committee Final Report" — BVLOS 規則草案
JAXA / MLIT (2022) "Japan UAS Traffic Management Policy" — 日本 UTM 白皮書
CAAC (2023)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條例」全文及配套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1 号)
CAA UK (2023) "CAP 1763: Air Navigation Order 2016 (Amendment) UAS Regulations" — 英國 UAS 規則
Linklaters (2023) "EU Drone Regulations: A Practical Guide for Operators" — 業界合規指引
DLA Piper (2024) "Global UAS Regulatory Survey 2024" — 全球 50+ 法域 UAS 法規調查報告


(全文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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