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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上市後監督(PMS)與PMCF/PMPF的「主動偵測機制」
- 對應條款:MDR Annex III;MDCG 2025-9 §8,呼應2025-10指引
- 核心內容:品質管理系統須整合PMS計畫,且與風險管理交互更新。PMS計畫須包含「主動訊號偵測」(Active Signal Detection),如社交媒體監控、保險理賠資料分析、醫院不良事件回報串流。PMCF/PMPF 計劃需有明確臨床終結點(endpoint)與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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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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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MS收集的臨床資料,包括嚴重事件,宜仔細評估並作為渠等器材生命週期評估的一部分。除了在上市後階段收集任何缺失的支持性資料與證據外,可預見部分潛在稀有或潛伏型風險在符合性評鑑時可能無法完全確定;循著此處思考脈絡,或許適合透過適當且科學嚴謹的PMCF/PMPF進一步描述該等風險或長期性能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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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BtIVD器材,PMPF須加強對性能特性的確認。此類工作可能包括透過適當的結合相關活動,包括上市後性能追蹤、科學有效性、分析性能及/或臨床性能的綜合確認項目。考量重點係在產生資料以降低不確定性。這可能包括運用PMPF研究、外部品質保證方案、IVD實際表現的監督或其他類此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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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製造商須主動地將多數患者納入預先定義且結構化的PMCF/PMPF活動,並安排適當追蹤時段,直到資料足夠確認器材在預期生命期內的安全性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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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指引的附錄B所述,為BtX定義特定條件或驗證條款,可能適合與公告機構先行洽商。該等條件可能包括完成特定PMCF/PMPF活動,並設定預先決定的里程碑及完成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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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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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CF/PMPF計畫:(參見MDCG 2020-7《 PMCF計畫模板》,MDCG 2020-8《PMCF評估報告指引》)。
制定一份適當且全面涵括的PMCF/PMPF計畫實屬必要且不可或缺,旨在進一步確認BtX器材在其預期生命期間的安全與性能,確認已識別出來的風險之持續可接受性,並根據事實證據偵測新興風險。宜確保並核實PMCF/PMPF計畫的實施與執行。該計畫須總括地呈現PMCF/PMPF中風險的監督、評鑑與緩解措施,並說明製造商在該等資料引發對器材安全或性能的新疑慮時,採取適當行動。與特定規劃PMCF活動相關的文件,可能亦得在符合評鑑時提供,例如:規劃PMCF調查的臨床調查計畫。
在執行PMCF/PMPF計畫時,必須謹慎考慮可能面臨的挑戰,可能需要調整預期的時間範圍與里程碑。製造商可能適合與公告機構先行洽商,或許宜於討論PMCF/PMPF計畫交付過程中遇到的任何挑戰或重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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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CF調查/PMPF研究:關於PMCF調查/PMPF研究的一般要求與期望,BtX應特別關注以下方面:
請考慮公告機構在驗證中所提供的任何可能條件或特定條款,以及其對PMCF調查/PMPF研究的衝擊。
考慮任何罕見或潛在風險,這些風險在符合性評鑑時可能未完全予以特徵化,惟須規劃透過適當的PMCF調查/PMPF研究進一步加以鑑定特徵。
PMCF 調查/PMPF 研究須允許在器材預期壽命內持續監督與評估該等器材。長期追蹤對於病情進展緩慢或器材的受益之處(或風險)可能經過較長期間方得顯現的情況尤其重要。
若適當時,在PMCF調查/PMPF研究招募期間,製造商須規劃在每個研究地點招募暴露於該器材的代表性多數患者或患者樣本。此點對於具有重大風險(例如:高剩餘風險或造成嚴重傷害風險)的器材尤其重要,須考慮CE符合性驗證時可用的臨床資料,尤其是能展現器材安全的資料。
PMPF 研究須著重於確認在入市前階段確立的 BtIVD器材性能。特別考量下列事項:包括尋求解決 BtIVD器材開發過程中所面臨的不確定性。例如:當產生科學有效性資料時遇到挑戰性困擾,須安排PMPF 的重點在確認科學有效性。同樣地,若樣本數有限,則須著重於較大群體的臨床性能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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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簿:
以BtX器材而言,特別是對於高風險的介入性或植入式
BtMD,登錄資料被視為建立廣泛且全面的知識庫的寶貴工具,能追蹤器材整個生命週期。因此,建議在適當且可行的情況下,將BtMD登記於PMCF計畫中。
製造商須識別並在適當情況下支持建立適當的登記系統,以收集代表性疾病/病癥資料,以及接受特定器材接受者的資料,目標是比較歐洲及全球患者的治療效果。在具備條件且適宜的情況下,鼓勵製造商使用由國家機構或專科醫學協會設立並管理的註冊機構。
製造商宜利用現有指引與適當方法,展現對登錄資料的取得與相當足夠的品質,以確認係稱器材整個生命週期中的安全與性能。
對於 BtIVD器材的 EQA 方案,可能提供類似 BtMD 登記處的另一種 PMPF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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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PMCF/PMPF資料:在上市後的狀況下,PMCF/PMPF 資料可從非屬 PMCF/PMPF 研究來源收集得到。該等來源通常被稱為「真實世界資料」,可用來產生「真實世界證據」。此等臨床資料是在臨床實務中例行使用該器材的上市後環境中收集的。評估真實世界資料應旨在偵測任何罕見併發症,並了解可能影響器材臨床性能的因素。對於 BtIVD 來說,透過實際使用獲得的資料可能是 PMPF 資料的有用且實用的來源。
- 影響範圍:所有Class II以上器材。
- 提醒事項:被動等待通報已不足。指引引用WHO UMC方法,要求建立「安全訊號篩選演算法」。忽略社群輿情可能導致快速召回!
- 推薦做法:製造商應在產品開發初期同時規劃 PMS/PMCF/PMPF,避免臨床符合與上市後活動割裂。整合AI文本分析工具(例如:Google Cloud Natural Language API)掃描全球不良事件及相關社交媒體的討論內容。
第六、技術文件的「結構化資料格式」申報要求(Structured Data Format)
- 對應條款:MDCG 2025-9 §2.1,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MDR及IVDR的附錄 II及III)。
- 核心內容:申請 BtX 的技術文件需新增一個「突破性論證章節」(BtX Justification Section)。另鼓勵(未來可能改為強制作業)使用XML或JSON格式(而非僅是 PDF格式)提交技術文件,支援機器可讀(Machine-Readable)與AI審查。
- 技術內涵:歐盟正建構「EUDAMED 2.0」資料庫,目標實現跨國公告機構即時共享審查資料。
- 影響範圍:所有新申請CE標示之器材。
- 提醒事項:逐步淘汰紙本與PDF格式。製造商需投資文件管理系統(如Veeva Vault),法規團隊需要懂資料庫語言以撰寫上述相關文件,或者使用符合 MDCG 2025-9 格式的數位法規型軟體。
- 推薦做法:提前導入結構化寫作工具(如MadCap Flare + XML Schema)。
第七、與專家小組 (Expert Panels) 的早期對話機制
- 對應條款
:MDR §106;MDCG 2025-9 §10.
- 流程創新:程序性考量procedural considerations
- 內容與特點:獲得 BtX 資格的廠商,可以在產品開發早期獲得與歐盟專家小組(Expert Panels)進行「早期科學諮詢」的機會。僅須向EMA專家小組提交申請,提供係稱器材的技術創新性、臨床價值、罕見疾病適配性、促進公眾健康保護等佐證材料與支撐性證據;此項作法類似於美國FDA的Pre-Sub會議。
- 技術內涵:當申請早期科學建議,製造商易於明確臨床開發方案、試驗設計等核心問題;高風險產品(如第 III 類植入式醫療器材BtMDs、體外診斷醫療器材BtIVDs)還能享受專項諮詢;專家團隊可就臨床調查設計、證據生成策略,預計在60天內給予具體回饋。此舉有助於降低後期受制於標準樣板化作業所導致的壅塞情況與複雜審查延誤。歐盟成員國主管機關亦可敦請製造商將Btx案件向歐盟專家小組申請諮詢。MDCG 2025-9給出五種諮詢類型:
- §10.1提供對 Btx 指派狀況的意見;
- §10.2 按照MDR§61(2)款對某幾類器材提供早期忠告;有益於製造商關於收集證據的策略性規劃、優先獲得公告機構安排評鑑順序、乃至製造商安排後市場臨床追蹤(PMCF)活動;
- §10.3按照MDR§106(11)款提供(不屬§10.2款的器材類別)臨床前或臨床期的忠告,例如特定的資料組的準則,以供器材符合評鑑時用;此外,尚可依MDR§106條提供BtIVDs類同前者之處理方式,如分析與臨床性能試驗的設計、確證策略等事項。
- §10.4配合MDR§54(1) 款,涉及臨床評估諮詢程序(CECP)的諮詢事項(參見歐盟《CECP專家小組決定之一致性解讀指引》 2020/C 259/02)。
- IVDR的BtIVDs器材亦可比照上述程序處理。而專家小組的意見則侷限在係稱器材的分析與性能考量。申請時適用的模式,將由歐盟執委會、MDCG委員洽詢專家小組共商後予以公告周知。
- 高風險(Class IIb給藥, Class III, Class D)的創新醫材,製造商宜選擇平行于前述的渠道,向醫療科技評鑑協調群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coordination group (HTACG)/專家小組 Expert Panel (Exp) 的聯合科學諮詢會(JSC) 申請諮詢。
- 產業界觀點:此項措施是無價且初次向製造商提供的機會。若依過往作業方式,製造商送件給公告機構(NB),往往像丟進黑洞,被拒絕時才知道在哪個項目出了差錯。現在可以早在開發階段或符合性評鑑的某個階段,就提供上述專家小組相關資料,確認諸如臨床試驗設計(Clinical Investigation Plan)或各項符合性資料是否被歐盟專家們認可。
- 推薦做法:製造商宜早期建立跨部門(研發、臨床、法規)溝通流程,並保留與公告機構(NB)的會議紀錄,可利用為符合證據以展示給專家小組。製造商宜慎重考慮專家小組回饋的諮詢意見,及安排相應的各項規劃活動。
- 影響範圍:所有高風險(Class IIb給藥, Class III, Class D)的創新醫材。
- 專家小組的諮詢費用:參見MDCG 2023-2,係要求歐盟公告機構明訂符合性評鑑的各項活動之收費方式及費用,其中一項為「MDCG 專家小組的諮詢費用」以小時計價。但尚無製造商直接向MDCG專家小組諮詢的費用,尚須俟歐盟MDCG發表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