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西元9世紀(936年)後晉石敬瑭自稱「兒皇帝」,並向契丹(遼朝)耶律德光(遼太宗)呈獻書契。根據《全遼文》所記載的〈遼太宗立石敬瑭為大晉皇帝冊〉文,此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引起高度爭議,不僅對當時的地源政治與權力格局產生重大影響,其後續效應亦延續上千年之久。該次事件可從前因、過程與後果三個層次逐項深入理解。
CC BY-SA 4。0。
內文引用人工智慧網路平臺提供資訊,經由整合篩選與文字調整。
一、 前因:動盪的時代與個人的野心
要理解石敬瑭當時做出的選擇,必須先了解他所處的時代背景。1. 五代初期的政治亂局:
唐朝滅亡後,中原地區進入「五代」時期,政權更迭頻繁,軍閥(地方節度使)是實際的統治者。誰兵強馬壯,誰就能當皇帝。後唐是五代中的第二個朝代,但其內部充滿了矛盾,尤其是皇室與實力派節度使之間的猜忌。
2.後唐皇室的處境:
後唐明宗李嗣源(867–933)晚年病重,因長子李從璟早年被莊宗所殺,次子李從榮曾掌兵權,但於933年11月發動政變失敗被誅。臨死前病重,未能視朝,在樞密使朱弘昭、馮贇等支持下,臨終前倉促立第三子李從厚繼位(小字「菩薩奴」,933年12月即位,時年20歲,改年號「應順」,是為「閔皇帝」,又稱「後唐閔帝」),旋即被李嗣源的養子李從珂(唐末帝)推翻。李從珂是石敬瑭的連襟(同為李嗣源的女婿),但兩人關係極度緊張,互相猜忌。李從厚年少,政務由樞密使朱弘昭、馮贇與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孟漢瓊共掌朝政,史稱「三相專權」。三人深恐宗室與節度使專權,遂推行「換鎮削藩」政策:934年,下令調動三大強藩:
- 河東(今山西太原)節度使石敬瑭 → 成德節度使(鎮鎮州,今河北正定)
- 天雄節度使范延光(鎮魏州,今河北大名)→宣武節度使(鎮汴州,今河南開封)
- 鳳翔節度使李從珂(今陝西鳳翔,李嗣源養子,戰功卓著)→ 河東節度使(今山西太原),調令發出,但未就任即起兵;
李從珂本為李嗣源養子,久鎮鳳翔(今陝西),兵精糧足。他深知一旦離鎮,必遭誅殺,遂於934年3月以「清君側」為名起兵。
閔帝李從厚派兵討伐,但討伐將士多為李嗣源舊部,素服李從珂威名,軍心渙散。攻鳳翔不利之際,將領楊思權、尹暉等臨陣倒戈,率眾投奔李從珂,高呼「願從太傅」,致官軍潰敗。此非出於道德義憤,實因五代軍閥政治中,將士效忠對象為實力派領袖,而非名義君主。
李從珂兵不血刃入洛陽,李從厚出逃,不久被殺(934年5月),李從珂即位,是為後唐末帝。
3.矛盾的激化:
李從珂登基後,對手握重兵、聲望極高的石敬瑭(任河東節度使,鎮太原)深懷戒心,石敬瑭是沙陀族人,驍勇善戰,是後唐明宗李嗣源的女婿,深受信任,被任命為《河東節度使》,鎮守太原。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軍鎮,兵精糧足。- 歷史嫌隙:李從珂與石敬瑭早年同為李嗣源部將,雖有舊誼,但因功高相忌,漸生嫌隙。李從珂登基後,對手握重兵的石敬瑭深懷戒心,屢欲削其兵權。《資治通鑑》載其憂曰:「石郎若叛,何以制之?」
- 削權試探:李從珂一方面加封石敬瑭為中書令、駙馬都尉以安其心,另一方面屢次召其入朝,欲奪其兵權。石敬瑭稱病不至。石敬瑭另在朝廷安插眼線,並暗中擴充實力,雙方劍拔弩張。
- 家族猜忌:石敬瑭娶李嗣源女永寧公主(即李從珂之妹),但李從珂疑其藉姻親窺伺大位。公主屢為夫辯解,反加深疑慮。
- 直接衝突(936年):李從珂採納樞密直學士薛文遇之議,下令調石敬瑭為天平節度使(今山東東平),實為剝其河東根基。詔書云:「卿久鎮太原,軍民俱賴。今以卿為天平節度使,此朕優賢之意,非有所疑也。」
二、 過程:關鍵的決策與交易
石敬瑭時年四十五,盤據太原,兵不過三萬,糧草不足,在叛亂之初,石敬瑭的處境並不樂觀。他的根據地太原被後唐朝廷大軍重重圍困,形勢岌岌可危。眼看即將城破。擺在眼前能夠選擇的只有三條路:- 死戰到底;
- 南奔後唐朝廷請罪;
- 向北求援於契丹。
1.向外求援:選擇契丹:
為了扭轉敗局,石敬瑭採用了幕僚桑維翰的建議,向北方強大的契丹(遼朝)求援。
2. 恥辱的條件:
為了打動耶律德光,石敬瑭開出了令人咋舌的條件:
- 稱臣稱兒:石敬瑭以「兒皇帝」自居,尊年僅比自己小10歲的耶律德光為「父皇帝」(石敬瑭當時44歲,耶律德光34歲)。這在講究儒家禮法與華夷之辨的漢文化圈中,是前所未有的奇恥大辱。
- 割讓土地:承諾事成之後,將【燕雲十六州】(幽、薊、瀛、莫、涿、檀、順、新、媯、儒、武、雲、應、寰、朔、蔚,又稱幽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
- 歲貢帛幣:每年進貢絲綢30萬匹和大量財物。
耶律德光得書大喜,謂左右曰:「石郎此書,甚合朕意。兒向父稱臣,古亦有之。」如此優厚的條件,耶律德光無法拒絕。遂親率五萬鐵騎南下,號稱三十萬,在太原城外汾曲大破後唐張敬達軍,解太原之圍。
936年11月,這場解圍戰之後,耶律德光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在太原南郊柳林築壇,耶律德光冊封石敬瑭為【晉皇帝】(後晉高祖),國號《晉》,史稱《後晉》,改元【天福】,自稱「兒皇帝」,上表契丹主,稱「臣」與「兒」,確立「父子之國」關係。
《全遼文》卷一收錄的《遼太宗立石敬瑭為大晉皇帝冊》,正是耶律德光在典禮上宣讀的正式文件。這篇文章是理解雙方關係定位的第一手史料。(見圖一)
闡述伐罪之由(正當化軍事干預)
原文要義:冊文開篇並未直接提及石敬瑭,而是先大力抨擊後唐末帝李從珂,指責他是「竊據寶圖。棄義忘恩。棄義忘恩。逆天暴物。」的篡逆者。這是在為契丹的軍事介入建立「弔民伐罪」的正當性,將自己塑造成為天下恢復秩序的正義之師。
確立父子之盟(定義君臣關係)
這是核心中的核心。冊文中明確寫道:「爾惟近戚,實系本枝,所以余視爾若子,爾待予猶父也。」
情況解釋:這幾句話,將雙方的「父子—君臣」關係以最高規格的政治文書形式固定下來。耶律德光聲稱,因為石敬瑭是後唐明宗(李嗣源,耶律德光曾與之約為兄弟)之婿,算是「本枝」(同一家族的分支),所以他將石敬瑭視如己出。這在法理上確立了「父子之國」的關係,石敬瑭的「兒皇帝」身份由此獲得正式文書的背書。
授予天命與領土(履行交易條件)
原文要義:冊文宣告將中原的統治權授予石敬瑭:
「予懋乃德。嘉乃丕績。天之歷數在爾躬。是用命爾。當踐皇極。」
情況解釋:這段話的作用遠不止於「告知」,它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政治儀式與合法性建構。
1. 宣告天命的授予者:契丹皇帝
在傳統的中華天命觀中,天命是無形的、來自上天的。然而,在這篇冊文中,耶律德光將自己置於了 「天命代理人」 的位置。他不是在「承認」石敬瑭有天命,而是在 「宣布」並「授予」 他天命。
作用:這從根本上將石敬瑭政權的合法性來源,從「上天」轉移到了 「契丹皇帝」 身上。後晉的建立,不是中原內部權力更迭的結果,而是契丹皇帝冊封的產物。
2. 履行「父子之盟」的承諾
這段冊文是建立在石敬瑭「稱兒稱臣」的前提之上的。耶律德光以「父皇帝」的身份,來冊封「兒皇帝」。這在儀式上完成了父子君臣關係的確認:父親授予兒子權力,兒子向父親盡忠。
作用:將一場赤裸裸的政治交易,包裹在一套擬制的宗法倫理關係之中,使得「兒皇帝」的附庸地位獲得了禮法上的形式。對石敬瑭而言,它用政治屈辱換取了政權的合法性。他的皇位,是契丹父皇帝「賞賜」的結果。
3. 確立「宗主—附庸」的國際秩序
通過這套儀式與文辭,耶律德光建構了一個以契丹為頂點的新國際秩序。中原王朝的皇帝,第一次由一位北方游牧民族的君主正式冊立。對耶律德光而言,它是一次空前的政治勝利。他不僅兵不血刃地獲得了燕雲十六州,更在法理和儀式上,將中原皇帝變成了自己的臣屬,為契丹(遼朝)之後百餘年干涉中原事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作用:這徹底顛覆了傳統的「華夷秩序」,確立了契丹在東亞的霸主地位。後晉從立國之初,就是契丹的一個附庸國,而非平等的政權。
燕雲十六州的隱含交易:雖然冊文中不會明寫「割讓燕雲十六州」這筆不光彩的交易,但這正是整個冊封典禮得以舉行的前提。這是一場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耶律德光履行救援的承諾,石敬瑭則在事實上(或隨後通過條約)履行割地的承諾。
申明忠誠義務(規定臣屬責任)
原文要義:冊文最後對石敬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仍以爾自茲並土。首建義旗。宜以國號曰晉。朕永與為父子之邦。保山河之誓。」
情況解釋:
1. 賦予政權地緣合法性與歷史淵源「自茲並土,首建義旗」是耶律德光為石敬瑭建國提供的理由。它將石敬瑭的叛亂行為包裝成「起義」,並將其權力根基與古晉國之地掛鉤,這賦予了後晉政權一種基於地緣和歷史的合法性,使其看起來不像一個憑空創造的傀儡政權。
2. 以宗主身份裁定附庸國號
「宜以國號曰晉」中的「宜」字和「曰」字至關重要。這不是商量,而是上對下的裁定與宣布。耶律德光以最高權威的身份,親自為這個新國家命名。此舉象徵著後晉從誕生之初,其一切根本大法(包括國號)均來源於契丹的賜予。這比「賜帝位」更進一步,是對國家身份的徹底定義。
3. 將私人屈辱關係制度化、永久化
「永與為父子之邦」是這段話的靈魂。
- 永久化:「永」字鎖定了這種關係的時效,意圖使後晉及其後世子孫永遠無法擺脫附庸地位。
- 制度化:它將石敬瑭個人的「兒皇帝」身份,擴大為兩個國家之間的「父子之邦」關係。從此,後晉在國際法理上永遠低契丹一等,外交、軍事、經濟政策都必須遵循「子事父」的基本原則。
「保山河之誓」為這場政治交易披上了一層神聖不可侵犯的外衣。在當時的觀念中,對山河發誓是極其嚴肅的,違背誓言會遭到天譴。耶律德光借此將雙方的權力關係道德化、神聖化,使得石敬瑭及其繼承者在未來若要反抗,不僅是政治背叛,更是道德和宗教上的墮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