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合醫療器材產業界,具備大學教育背景的亞洲讀者。 此文僅供個人參考與資訊喚回,尚非法律建議或符合性途徑。內文引用人工智慧網路平臺提供資訊,經由整合篩選與文字調整。後續修訂請查閱ISO與歐盟官方網站、洽詢各家驗證公司、諮詢顧問等。 CC BY-SA 4。0。 |
0、前言
在醫療器材產業中,產品的安全與效能直接關係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根據風險管理原則,所有涉及醫療器材生產、設計、檢驗及經銷及售後服務的人員,其專業適任能力(Competence)必須受到嚴格的管制。人員資格管理並非單純的員工訓練記錄,而是包含評估、授權、監督及持續維持適任能力的系統化管理過程。本文旨在綜合國際標準 ISO 13485:2016、多國單一稽核計劃 MDSAP (Medical Device Single Audit Program) 的稽核方法論,以及 ISO 13485 實務指南,為醫療器材製造商提供一份關於人員資格管制的全面性總結。報告將涵蓋關鍵術語定義、法規要求分析、各職能角色具體資格需求,並提供實際應用範例。
一、 適用法規與標準架構
- 1. ISO 13485:2016《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用於法規的要求》第6.2條「人力資源」為核心條款,是全球醫療器材法規最廣泛採納之人員資格要求。
- MDSAP(Medical Device Single Audit Program醫療器材單一稽核計畫)稽核方法手冊由澳洲、巴西、加拿大、日本、美國五國共同執行之單一稽核計畫,直接以ISO 13485為基礎,並針對各國法規增加特定稽核重點(例如加拿大MDALL、美國21 CFR 820、巴西RDC等)。MDSAP 特別強調:
- 一致性:不同廠區或部門間的能力評估準則需一致。
- 證據保留:不僅有訓練記錄,還需提供「考核結果」以證明能力已達準則要求及驗收合格。
- 外包人員:若部分工作外包,受訓或資格確認程序仍需符合原產地的法規要求。
3. ISO 13485 practical Guide:2017《ISO 13485實務指引》
為ISO官方指引手冊(ISO Handbook),由ISO/TC 210技術委員會專家小組撰寫,該指引補充說明如何具體實施 ISO 13485 的要求,用於指導組織發展、實施和維護品質管理系統,並取代原ISO技術報告 TR 14969:2004。該手冊提供第6.2條之詳細實施指引,建議組織應建立「能力矩陣」(Competence Matrix),將職位需求與個人現況進行比對,並針對特殊過程(Special Processes)操作人員進行專門查證。該手冊被MDSAP稽核員採用為評估基準文件。但該手冊不可用於稽核符合性的判定基準。
4. 其他重要參考文件
- IMDRF/GHTF/SG3/N17:2008 「供應商提供之產品與服務的管制」(Guidance on the Control of Products and Services Obtained from Suppliers)
- IMDRF/MDSAP WG/N4:2021 & N6Final:2021《品質管理系統-人員適任能力與訓練指引》
- EU MDR (EU) 2017/745 Annex I、Annex IX、X等對關鍵人員之要求
- FDA 21 CFR 820.20、820.25、820.70等對訓練與資格之要求
MDSAP 整合了加拿大、澳洲、巴西、美國(FDA)及日本監管體系的要求。在人員方面,
二、 術語與定義
在深入探討管理要求之前,必須先明確以下核心術語:
- 適任能力 (Competence): 在品質管理情境下,是指基於適當的學歷、訓練、技能和經驗,從事於產品品質工作的人員是勝任的,足以正確的實施在工作應用或品質活動中,以實現預期結果的能力(ISO 13485, §6.2) 。
- 製造商 (Manufacturer): 對醫療器材的設計、開發及/或製造負有責任,並意圖以其名義提供醫療器材供預期使用的自然人或法人(ISO 13485, §3.10)。
- 生命週期 (Life-cycle): 醫療器材生命的所有階段,從初始概念形成到最終除役和處置(ISO 14971, §3.8)。
- 品質管理系統 (QMS): 一套相互關聯的程序,旨在建立、實施和維護各項規定,以滿足顧客和適用的法規要求 (參見ISO 9000, 3.5.4,略加變更)。
- 影響產品品質之人員: 凡其工作結果會直接或間接影響醫療器材之安全性、有效性或法規符合性之人員,皆屬之(範圍極廣,涵蓋設計至售後服務的所有任務環節)。
- 合規責任人 (Responsible Person) 依據當地法規(或目標國家法規)指定,負責確保產品符合該地區法規要求的法律或技術負責人。
- 訓練 (Training) 旨在提高能力的學習活動(如:課程、工作坊、在岗指導)。
- 關鍵作業 (Critical Operations)其結果無法通過後續監控完全查證,需在生產過程中對人員能力給予特別管制的操作(如銲接、無菌處理)。
- 文件化記錄(Documented records): 必須包含人員資料如下: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訓練紀錄、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性評估證據。記錄保存年限應依器材風險等級及各國法規要求設定,例如EU MDR要求技術文件保留10至15年;人員記錄建議至少保留至器材退市後一定年限,詳見各國主管機關要求。
三、 人員資格的核心管理要求
3.1根據 ISO 13485:2016 第 6.2 節,製造商必須確保所有從事影響產品品質工作的員工均具備適當的能力。 1. 決定必要能力(Determine necessary competence)
須依職務對產品品質之風險等級,明確訂定最低能力標準(可採職務說明書、能力矩陣方式)。
若現有能力不足,必須採取訓練、外部驗證、導師制、輪調、招聘等方式彌補。
僅有「參加訓練」不夠,必須證明「已具備能力」(常見方法:筆試、實作考核、在職訓練(OJT)簽核、在工作崗位上的品質表現持續追蹤)。
人員須知曉自身工作如何影響產品品質與病人安全(可透過新進員工訓練、年度再訓練、晨會、績效面談達成)。
5. 保持適當記錄(Maintain appropriate documented records)
記錄必須可追溯、可查核,建議採「人員適任能力檔案」方式管理。
3.2核心要求的展開
3.2.1 能力的確定與訓練
組織必須確保從事直接或間接影響品質過程的人員職位所需的必要能力,並做出文件化規定。這通常透過【職務說明書】(Job Descriptions,亦稱崗位說明書)來定義,包括正規教育取得之學術文憑、該職位達成任務所需要的有效訓練、該職位應具備的技能和歷年來從事項目與任務獲得之歷練與累積的經驗等面向。若人員某項能力不足以達到職位需求的程度,組織必須採取行動(如提供訓練)來彌補差距。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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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說 明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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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名稱 |
品質工程師 (Quality Engine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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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部門 |
品質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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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主管 |
品質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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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摘要 |
維持QMS 符合ISO 13485/MDR/FDA QSR 管理品質與產品安全的法規及相關標準 執行內部稽核,配合外部稽核 CAPA矯正與預防措施的處理及追蹤實施效果 協助工程部門處理產品面的品質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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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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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內部稽核,追蹤QMS文件更新 分析不符合產品或事項 發起CAPA並查證效果 訓練員工QMS標準及相關規範 記錄員工能力矩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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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資格 |
大學以上,EE/機械/生醫背景 3年QMS經驗 中文、英文雙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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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 |
熟悉ISO 14971風險管理 品質工程師相關證照 ISO 13485或MDSAP內部稽核訓練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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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技能 |
產品安全測試實驗室品質管理 醫療器材技術文件 醫療器材上市前與後市場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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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技能 |
Minitab,Excel 資料分析、運用人工智慧工具 |
組織須配合醫療器材產業特色、當今技術水準、產品成熟度、產品風險等級、產品實現過程的過程管制等因素,決定影響產品安全和性能的職位,明確地陳述該職位須具備的能力,包括教育、訓練、技能、經驗,或是透過招聘篩選、外部進修、網路課程或聘請專業人士做內部訓練。務必確保相關人員具備承擔該職位任務。
組織內涉及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品質的人員,總體而言,幾乎就是組織的全體成員,集合眾人知識與經驗,方足以因應各國主管機關的法規與產品要求的全面性與多樣性。一般來講,如:設計開發、工程、法規、做出技術文件、生產管制、生產過程、包裝、標籤作業、儀器測量、壽命測試、品質檢驗、採購、行銷、倉儲、運輸、售後服務、維修人員等。3.2.2 訓練有效性評估
組織的文件化訓練程序,須納入決定人員能力的方法、需要的訓練種類與事項、訓練方式、訓練內容及評估訓練效果的做法,以及確保增強員工的責任意識、法規背景、品質認知、顧客導向等過程步驟,呼應組織的政策及策略,匯整成為組織文化的堅實基礎。 組織須按照員工的工作範圍及參與醫療器材安全和性能面向的影響程度,考慮員工所需具備的經驗、資格、能力,以及人員實際具備的能力水準,決定所需的訓練課程、訓練材料、評估方式及訓練結果的驗收以確定通過的準則。
做了訓練後,組織必須評估成效,即提供的訓練與採取相關措施的有效性之檢查方法學應與工作內容相關的風險成比例。宜考慮下列評估方法:
- 受過訓練者的意見調查,以了解是否能夠掌握該訓練資訊,及運用在日常工作上;
- 受過訓練者的測試(試卷或實作),以了解是否足以運用學習到的材料和技術;
- 受過訓練者的工作評估,由該人員的直屬主管從日常工作裡側面觀察,包括工作產出事項及品質表現;
- 訓練者執行完訓練後的效果評估。
3.2.3 意識提升
組織必須確保員工意識到其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他們如何為達成品質目標做出貢獻。這包括了解如果不正確執行工作可能對產品品質產生的負面影響。凡是工作範圍牽涉到影響產品品質的人員所需的訓練課程,舉例說明如下:規劃和評鑑角色:決定人員所需具備的工作能力要求,包括法規要求的教育、訓練、技能和經驗;
各級人員共同的品質意識,以ISO 13485章節為例:
- §4.2品質文件化要求、
- §5.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5.3品質政策、§5.4.1品質目標、
- §6.4工作環境和污染控制、
- §7.5 生產和服務提供、§7.6監督和量測設備管制、
- §8.2.1回饋、§8.2.2訴怨、§8.2.4內部稽核、
- §8.5 改進(CAPA過程)。
l 醫療器材法規及相關指引,通常係指歐盟(EU MDR 2017/745, IVDR 2017/746)、美國(21 CFR 820等)、日本、英國、澳洲、加拿大、巴西、中國、臺灣、韓國、東南亞各國、阿拉伯各國、南美洲各國、東歐各國等法規要求;
l 醫療器材標準(例如:ISO國際標準、歐盟調和標準、美國AAMI, NIST標準、日本JIS標準、中國YY/T標準 )、相關的共通規格(common
specification)、指引/指南/指導文件等;
l 符合性評鑑標準及驗證標準:如ISO/IEC 17021-1管理系統、ISO 17025測試實驗室品質管理;IMDRF
共識型文件;
l 製造商之醫療器材的技術知識、臨床應用、常見缺失、風險事項;
l 特定主題標準,如:ISO 10993系列標準、IEC 62366-1可使用性過程(ISO 13485, §7.3.3)、IEC 61010-1醫療器材電性基本安全與基本性能標準、ISO/TR 24971醫療器材應用ISO 14971的指引;
l 醫療器材法規所要求的事項,如:器材技術文件(EU 2017/745 MDR附錄II)、過程確效(GHTF/SG3/N99-10:2004)、臨床資料、臨床評估、器材標籤、UDI作業、供應商評估(GHTF/SG3/N17:2008)、上市前評估、後市場監督、
特殊職位人員,需要特定標準要求的訓練,例如:化學或微生物分析、輻射性材料或過程、雷射儀器操作、銲接、熱處理過程、滅菌過程、無菌室作業、滅菌器材初級包裝過程、貼附標籤、可使用性評估、臨床資料評估、醫療法規、器材標準測試事項等,宜進行專業能力的資格評定,或從形式上配合實務作業展現其達到相關要求,足以勝任該職位的工作。
3.2.4 記錄維護
組織應維護適當的學歷、訓練、技能和經驗記錄,作為人員能力的客觀證據。舉例如下:- 人員接受訓練的課程名稱、日期、時間、地點、講師、教材、評估方式、適用時,後續追蹤結果;
- 人員接受的訓練對應到職務說明書的項目,相關性愈高,代表訓練課程愈配合需求;
- 訓練效果的評估方式須適宜於該類人員擔任職務的風險,假如某個職位帶有的風險愈高,評估的方式就更有挑戰性,達到驗收成果的難度也相對高於一般職位的訓練程度。
- 人員轉換職位,仍須保存曾經接受的各項訓練紀錄及證明(若適用時),以供佐證在醫療器材產業界的歷練與相關經驗。
- 為確保訓練或採取的評估措施有效果及有效率,組織宜對訓練講師或其它採行措施的人員,確定其適任能力要求,並維持文件化紀錄在最新狀態。
3.3 MDSAP稽核查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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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職能類別 |
MDSAP特別關注點(常見不符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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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菌過程控制人員 |
必須具備經過驗證之滅菌技術訓練(EtO(Ethylene Oxide)、Gamma(γ射線)、E-beam(電子束)等)
實際運作的考核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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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菌屏障包裝設計/查證人員 |
必須熟悉無菌包裝標準,如ISO 11607-1/-2, 通過實際查證過程經驗且具備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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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負責人 |
必須完成ISO 14971正式訓練 參與過實際風險管理檔案準備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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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負責人/品質管理代表 |
須具備該國法規知識,學歷及訓練證明, 例如:歐盟MDR §15 PRRC要求 |
(未完,見續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