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Regulation 2019/945 · 2019/947 · 2018/1139
無人機系統(UAS)市場法規、產品驗證與飛行運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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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讀者:大學以上程度|法規、航空、工程、產業界從業人員 參考法規資訊截至2026年3月,後續修訂請查閱EASA官方網站和EUR-Lex資料庫。 ©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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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市場規模與人才需求預測(至 2031 年)
11.1 歐洲 UAS 市場規模預測
綜合 EASA、歐洲航太工業協會(ASD)、PwC、以及 SESAR JU 等機構發布的研究報告,以下為截至 2031 年的市場預測:|
年份 |
市場規模(歐盟) |
持牌/登記業者數量 |
主要驅動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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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約 100 億歐元 |
約 8,500 家登記業者(歐盟境內) |
開放/特定類別主導;農業、建築巡查、空拍最大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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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
約 175 億歐元 |
約 15,000 家登記業者 |
STS 全面成熟;BVLOS 試驗服務商業化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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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 |
約 280 億歐元 |
約 28,000 家登記業者 |
U-space 商業服務啟動;醫療物流 UAS 開始規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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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年 |
約 450–550 億歐元 |
約 45,000–60,000 家登記業者 |
城市空中交通(UAM)開始貢獻收益;BVLOS 物流主流化 |
11.2 就業與人才需求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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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類別 |
2024
年估計 |
2031
年預測 |
主要驅動 |
| 遠端飛行員(含兼職) |
約 190,000 人(2024) |
約 450,000 人(2031) |
開放/特定類別增長、農業及巡查任務主導 |
| UAS 法規合規人員 |
約 4,000 人(2024) |
約 18,000 人(2031) |
取得執照的 CASP 業者內部合規,SORA 專業評估 |
| UAS 工程師(硬體/軟體) |
約 12,000 人(2024) |
約 55,000 人(2031) |
歐洲本土製造商擴張;AI 整合與 UTM 系統開發 |
| UAS 訓練教官 |
約 2,500 人(2024) |
約 12,000 人(2031) |
STS 訓練機構激增;A2 CoC 考試體系 |
| UAS 公告機構/稽核員 |
約 800 人(2024) |
約 3,500 人(2031) |
C5/C6 型式驗證需求;市場監督執法 |
| USSP(U-space)人員 |
約 500 人(2024) |
約 8,000 人(2031) |
U-space 服務商業化推動專業交通管理人才需求 |
11.3 人員資格要求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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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類別 |
資格要求 |
備註 |
| 遠端飛行員 A1/A3 類 |
最低要求:完成
EASA 線上訓練課程(含 UAS 法規、空域、隱私、保險)並通過線上測驗(40 題,70%); 建議:熟悉當地空域圖、NOTAMs 解讀;瞭解 METARs 氣象報告 |
每 5 年需更新線上訓練驗證 |
| 遠端飛行員 A2 CoC |
必要:A1/A3 線上訓練基礎; A2 理論考試(40 題,75%,含氣象、UAS 技術性能、人因); 自我實踐聲明(飛行實踐記錄); 建議:具備航空氣象、無線電通訊基礎知識 |
A2 CoC 認可 3 年,期滿更新 |
| 特定類 STS 飛行員 |
必要:完成 EASA
認可 STS 課程(STS-01 或 STS-02,各約 40–60 小時); 通過理論與實飛評估;持有有效操作員登記;熟悉 SORA 架構概念; 建議:具工業應用背景(測繪、巡查等) |
每 2 年更新飛行技能評估 |
| SORA 評估師 |
進階要求:熟悉
EASA SORA 方法論(GRC、ARC、TLOS、SAIL 等概念);具備風險評鑑與安全論據撰寫能力; 建議持有 ISO
31000 風險管理、SMS 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訓練認可;通常為前軍事/民航安全官員轉型 |
高需求稀缺職位,日薪可達 800–1500 歐元 |
| UAS 合規工程師 |
學歷:航空工程、電機、電子或相關領域學士以上; 必要:熟悉 EU
2019/945 技術要求、EN 4709 系列、DO-160G;具備 CE 標誌申請流程實務; 建議:熟悉 EASA
型式驗證(C5/C6)流程;英語技術文件撰寫能力 |
市場薪資 55,000–95,000 歐元/年 |
| LUC 安全管理員 |
必要:持有 SMS(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認可;具備
SORA 及飛行運作手冊/使用說明(CONOPS)撰寫能力;熟悉特定類別飛行授權(OA)申請流程; 建議:持有 ICAO 安全管理系統課程完成證書 |
通常由企業指定安全管理員兼任 |
十二、歐盟法規優點與缺點分析
12.1 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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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
說明 |
重要性 |
| 統一市場准入 | 單一歐盟 C 類驗證,27 個成員國同效適用;護照制度降低跨境業者的重複驗證成本;估計比前一碎片化體系降低 40–60% 的市場進入法規成本 |
高 |
| 風險比例彈性 | 法規採用「基於風險」(risk-based)考量的分級管理方法,根據運營風險層級設定相應要求, 三類分級架構使低風險 UAS 能以最低負擔運作;SORA 方法論讓業者量身定制創新業務的飛行授權; 確保無人機運營不會對人員、動物、資產或其他在該空域內的使用者造成不當風險,避免一視同仁地過與不及的法規強制作用, |
高 |
| 消費者與公眾保護 | 強制 Remote ID 使空中飛行物可識別追蹤,提升公眾安全感; 地理柵欄(Geo-fencing) 自動防止意外進入機場及核設施空域;降低安全事故風險; 防止無人機被用於非法目的,包括未經授權的訪問、惡意干擾等; |
高 |
| Remote ID 追溯執法 | 公共安全機關(警察、機場)可即時識別違規 UAS 操作員,提升執法效率,相比過去「抓不到人」的困境有重大改善 |
高 |
| 技術中立設計 | 法規以效能目標(如 Remote ID 廣播覆蓋率、速度限制)取代特定技術方案,不限定具體技術方案,而是設定性能要求,為技術創新留出空間。 允許未來技術演進;支援 5G C2 鏈路、AI 避開飛行障礙等新技術整合,同時經由明確的法規架構降低投資不確定性。 |
中高 |
| 保險強制化(部分) | 特定類別及以上的 UAS 運作須持有第三方責任保險(EU 2009/785/EC 延伸適用在UAS領域),保護因 UAS 事故受害的第三方 |
中 |
| 隱私與數據保護 | 充分考慮《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的要求,要求運營商進行資料保護影響評鑑,保護個人隱私和資料安全 |
中 |
| 環境保護 | 限制無人機噪音排放和其他環境影響,推動可持續航空發展。法規要求製造商設計低噪音、低排放的無人機 |
中 |
12.2 缺點與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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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
說明 |
影響程度 |
| 轉型期混亂 | 「舊款」UAS 與「C 類」UAS 並存,操作員常困惑其無人機屬哪個類別及適用哪些規則;NCA 執法標準不一加劇混亂;估計 2023 年 40% 的歐盟操作員仍不完全清楚自身的符合法規情況 |
高 |
| C 類產品市場落後 | 由於技術及商業考量,截至 2024 年,符合 EU 2019/945 的 C 類標籤產品仍偏少;大疆等主要廠商的 C 類版本推出速度慢於預期,制度效益受限 |
高 |
| BVLOS 架構不足 | STS-02 雖涵蓋 BVLOS,但僅限人口稀疏地區及低速;商業物流(城市 BVLOS)的完整架構仍缺乏;業者須個案申請 SORA,耗時且成本高,阻礙產業普及化 |
高 |
| 中小企業合規負擔 | C5/C6 公告機構審查費用估計 15,000–80,000 歐元;STS 訓練課程成本每人 500–2,000 歐元;對初創業者及農村使用者造成財務負擔,形成推廣應用階段型障礙 |
中高 |
| 成員國執法落差 | 部分成員國 NCA 資源不足,執法強度甚大範圍依賴業者自律;線上登記率及訓練完成率各國差異懸殊;德法義執法嚴格,相對於部分東歐成員國執法寬鬆 |
中高 |
| AI 與自主飛行法規真空 | 高度自主 UAS 的責任歸屬(設計缺陷 vs. 操作錯誤)尚未在法規層面釐清; EU人工智慧法(AI Act) 與 UAS 法規的交叉合規要求亟需整合指引 |
中高 |
| 隱私/ GDPR整合不清 | EU 2019/947 僅概括要求業者「遵守隱私法規」,缺乏具體營運操作指引;何種飛行任務需取得資料主體同意,各成員國 DPA 解釋不一 |
中 |
(未完,見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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