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 星期五

歐盟無人機法規初探(八之六)

(續前篇)

EU Regulation 2019/945 · 2019/947 · 2018/1139
無人機系統(UAS)市場法規、產品驗證與飛行運作概述

適合讀者:大學以上程度|法規、航空、工程、產業界從業人員

參考法規資訊截至20263月,後續修訂請查閱EASA官方網站和EUR-Lex資料庫。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聲明CC BY-SA 40
內文引用人工智慧網路平臺提供資訊,經由整合篩選與文字調整。


十一、市場規模與人才需求預測(至 2031 年)

11.1 歐洲 UAS 市場規模預測

綜合 EASA、歐洲航太工業協會(ASD)、PwC、以及 SESAR JU 等機構發布的研究報告,以下為截至 2031 年的市場預測:

年份

市場規模(歐盟)

持牌/登記業者數量

主要驅動因素

2024

100 億歐元

約 8,500 家登記業者(歐盟境內)

開放/特定類別主導;農業、建築巡查、空拍最大市場

2026

175 億歐元

約 15,000 家登記業者

STS 全面成熟;BVLOS 試驗服務商業化初期

2028

280 億歐元

約 28,000 家登記業者

U-space 商業服務啟動;醫療物流 UAS 開始規模化

2031

450–550 億歐元

約 45,000–60,000 家登記業者

城市空中交通(UAM)開始貢獻收益;BVLOS 物流主流化


11.2 就業與人才需求預測

職能類別

2024 年估計

2031 年預測

主要驅動

遠端飛行員(含兼職)

190,000 人(2024

450,000 人(2031

開放/特定類別增長、農業及巡查任務主導
UAS 法規合規人員

4,000 人(2024

18,000 人(2031

取得執照的 CASP 業者內部合規,SORA 專業評估
UAS 工程師(硬體/軟體)

12,000 人(2024

55,000 人(2031

歐洲本土製造商擴張;AI 整合與 UTM 系統開發
UAS 訓練教官

2,500 人(2024

12,000 人(2031

STS 訓練機構激增;A2 CoC 考試體系
UAS 公告機構/稽核員

800 人(2024

3,500 人(2031

C5/C6 型式驗證需求;市場監督執法
USSP(U-space)人員

500 人(2024

8,000 人(2031

U-space 服務商業化推動專業交通管理人才需求


11.3 人員資格要求詳述

職位類別

資格要求

備註

遠端飛行員 A1/A3 類

最低要求:完成 EASA 線上訓練課程(含 UAS 法規、空域、隱私、保險)並通過線上測驗(40 題,70%);

建議:熟悉當地空域圖、NOTAMs 解讀;瞭解 METARs 氣象報告

每 5 年需更新線上訓練驗證
遠端飛行員 A2 CoC

必要:A1/A3 線上訓練基礎;

A2 理論考試(40 題,75%,含氣象、UAS 技術性能、人因);

自我實踐聲明(飛行實踐記錄);

建議:具備航空氣象、無線電通訊基礎知識

A2 CoC 認可 3 年,期滿更新
特定類 STS 飛行員

必要:完成 EASA 認可 STS 課程(STS-01 STS-02,各約 40–60 小時);

通過理論與實飛評估;持有有效操作員登記;熟悉 SORA 架構概念;

建議:具工業應用背景(測繪、巡查等)

每 2 年更新飛行技能評估
SORA 評估師

進階要求:熟悉 EASA SORA 方法論(GRCARCTLOSSAIL 等概念);具備風險評鑑與安全論據撰寫能力;

建議持有 ISO 31000 風險管理、SMS 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訓練認可;通常為前軍事/民航安全官員轉型

高需求稀缺職位,日薪可達 800–1500 歐元
UAS 合規工程師

學歷:航空工程、電機、電子或相關領域學士以上;

必要:熟悉 EU 2019/945 技術要求、EN 4709 系列、DO-160G;具備 CE 標誌申請流程實務;

建議:熟悉 EASA 型式驗證(C5/C6)流程;英語技術文件撰寫能力

市場薪資 55,000–95,000 歐元/年
LUC 安全管理員

必要:持有 SMS(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認可;具備 SORA 及飛行運作手冊/使用說明(CONOPS)撰寫能力;熟悉特定類別飛行授權(OA)申請流程;

建議:持有 ICAO 安全管理系統課程完成證書

通常由企業指定安全管理員兼任


十二、歐盟法規優點與缺點分析

12.1 優點

優點

說明

重要性

統一市場准入 單一歐盟 C 類驗證,27 個成員國同效適用;護照制度降低跨境業者的重複驗證成本;估計比前一碎片化體系降低 40–60% 的市場進入法規成本

風險比例彈性 法規採用「基於風險」(risk-based)考量的分級管理方法,根據運營風險層級設定相應要求,

三類分級架構使低風險 UAS 能以最低負擔運作;SORA 方法論讓業者量身定制創新業務的飛行授權;

確保無人機運營不會對人員、動物、資產或其他在該空域內的使用者造成不當風險,避免一視同仁地過與不及的法規強制作用,

消費者與公眾保護 強制 Remote ID 使空中飛行物可識別追蹤,提升公眾安全感;

地理柵欄(Geo-fencing) 自動防止意外進入機場及核設施空域;降低安全事故風險;

防止無人機被用於非法目的,包括未經授權的訪問、惡意干擾等;

Remote ID 追溯執法 公共安全機關(警察、機場)可即時識別違規 UAS 操作員,提升執法效率,相比過去「抓不到人」的困境有重大改善

技術中立設計 法規以效能目標(如 Remote ID 廣播覆蓋率、速度限制)取代特定技術方案,不限定具體技術方案,而是設定性能要求,為技術創新留出空間。

允許未來技術演進;支援 5G C2 鏈路、AI 避開飛行障礙等新技術整合,同時經由明確的法規架構降低投資不確定性。

中高

保險強制化(部分) 特定類別及以上的 UAS 運作須持有第三方責任保險(EU 2009/785/EC 延伸適用在UAS領域),保護因 UAS 事故受害的第三方

隱私與數據保護 充分考慮《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的要求,要求運營商進行資料保護影響評鑑,保護個人隱私和資料安全

環境保護 限制無人機噪音排放和其他環境影響,推動可持續航空發展。法規要求製造商設計低噪音、低排放的無人機


12.2 缺點與批評

缺點

說明

影響程度

轉型期混亂 「舊款」UAS 與「C 類」UAS 並存,操作員常困惑其無人機屬哪個類別及適用哪些規則;NCA 執法標準不一加劇混亂;估計 2023 年 40% 的歐盟操作員仍不完全清楚自身的符合法規情況

C 類產品市場落後 由於技術及商業考量,截至 2024 年,符合 EU 2019/945 的 C 類標籤產品仍偏少;大疆等主要廠商的 C 類版本推出速度慢於預期,制度效益受限

BVLOS 架構不足 STS-02 雖涵蓋 BVLOS,但僅限人口稀疏地區及低速;商業物流(城市 BVLOS)的完整架構仍缺乏;業者須個案申請 SORA,耗時且成本高,阻礙產業普及化

中小企業合規負擔 C5/C6 公告機構審查費用估計 15,000–80,000 歐元;STS 訓練課程成本每人 500–2,000 歐元;對初創業者及農村使用者造成財務負擔,形成推廣應用階段型障礙

中高

成員國執法落差 部分成員國 NCA 資源不足,執法強度甚大範圍依賴業者自律;線上登記率及訓練完成率各國差異懸殊;德法義執法嚴格,相對於部分東歐成員國執法寬鬆

中高

AI 與自主飛行法規真空 高度自主 UAS 的責任歸屬(設計缺陷 vs. 操作錯誤)尚未在法規層面釐清;
EU人工智慧法(AI Act) 與 UAS 法規的交叉合規要求亟需整合指引

中高

隱私/ GDPR整合不清 EU 2019/947 僅概括要求業者「遵守隱私法規」,缺乏具體營運操作指引;何種飛行任務需取得資料主體同意,各成員國 DPA 解釋不一



(未完,見續篇)

沒有留言: